坛子哥
便觉春光四面来
发帖: 6718 来自: 湖南·娄底
状态: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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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7-08-30 00:45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我怎么就觉得楼主花了很多冤枉工夫。我对一起电子眼拍照不服,经过口头协商无果,在取证完毕后,递个申诉书去,一次就了结。 粗略看了楼主的几篇帖。认为楼主把自己和警察给对立起来了。其实从图片上的角度来看,警察给判定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确实是交通违法。针对这一情况,我会用商谈、申诉的方式告诉他们,我们其实是朋友,但如果你不给我撤掉,你可能会出洋相。
虚拟世界 真实人生 ——————————— 军号21811 北斗星1.4L 08款STD(已转) 速腾1.6L 06款AT(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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