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风暴
发帖: 9465 来自: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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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0-01-22 13:11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2010年1月22日上午,双方来到新华事故科,对方依然坚称不负全责,是我撞的他。交警没有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让双方填写了事故经过,让下周一再去。对方当事人提出私了,我说可以,但是你必须认全责,然后负责我修车的费用,对方说“先不管多大责任了,你说多少钱吧,要是不超过二三百,我就赔你,不报保险了,要不影响我明年的保费”。我直接就拒绝了,公事还是公办的好。不认全责我是不会同意的;再说二三百元还不够我车上贴花的,更别说修车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希望不是一纸空谈。一味姑息,只能让违法之风愈演愈烈!!!
沙漠-风暴 编辑于 2010-01-22 14:04
请叫我“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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