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老人
创意无限 雅俗共赏
发帖: 306 来自: 挫折是人生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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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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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2-08-10 22:05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求助江苏军友们!!! 本人于2012年8月9日从山东日照南入口进行G15长深高速前往南京。下午三时左右,在连云港段车辆突然失控,撞上路边护栏。当时,我即打保险公司报警电话进行报警,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向当地交警部门报警。三时十分左右,高速清障车到达现场,随后交警也到达现场。交警到达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并察看了本人的两证。然后在未与我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就让清障车将受损车辆拖离现场。在拖离途中,我向拖车司机一再说明,要求他将车辆拖至本地4S店,但是,司机说是交警的规定,必须拖至指定的汽车修理厂的停车场。到达停车场后,我也立即向修理厂的人说明了,受损车辆是新车,仍在厂家的保修期内,我要送到4S店维修。然后,我即与连云港本地的4S店及保险公司理赔员取得联系,让他们到达停车场地,对车辆进行拍照定损。当4S店及保险公司的人员到达后,都认为车辆受损较重,仅凭外观无法进行定损,需要对车辆进行拆解后再进行定损。然而,此时停车场的人表示,需要交警开具“放行单”,才能让我把车辆拖走。由于此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多钟,交警部门已经下班,再者,与我同行的家人,有老有小,都已经十分疲惫,于是4S店的人员便在市区为我们安排了住宿。第二天(即2012年8月10日),我们先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交纳了3120元的护栏损坏赔偿金。随后,立即赶往连云港交警沿海高速一大队办理车辆“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放行单”。但是当我们赶到现场时,门卫人员告诉我们要到下午三点才有人办理。下午三点,我们第二次赶到一大队,负责办理的王雷声(警号070843)中队长,表示需要保险公司先进行车辆定损,然后才能开具“责任认定书”及“放行单”。当时,我即联系保险公司的人员,并让保险公司的人员与王队长直接进行了对话,向他说明了车辆受损情况及认定的难度。我同时向他表示,由于车辆在保修期内,需要将车拖至4S店进行拆解认定,并进行维修。但是,王队长却以先开具定损证明后放行是大队规定,坚持让我联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提前进行定损。后来,当我一再向他表示,我的车辆要先拖至4S店才能拆解定损后,王队长却拍桌大骂我没有良心。这让我十分难以理解,我要求将车送到专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维修,怎么就是没有良心了?!再者,从4S店的专业维修人员及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对车辆进行的初步鉴定,都明确表示车辆不进行拆解无法获得准确的理赔信息。在与王队长交涉无果后,我表示,那我不在连云港进行维修了,请这位警官将车还我,让我带回老家进行维修,结果,他仍然坚持要让连云港的保险公司先进行定损后才能放行。后来,来了一位说是副大队长的警官,对情况进行了了解,并电话联系了另一位分管大队长(电话551379),那位电话里的大队长,明确表示,一定要先让保险公司出具定损才能开“放行单”,当我重复表示,车辆在露天无法进行拆解定损后,这位大队长就让我联系保险公司开具一个无法定损的证明。然而保险公司说,这样的证明,他们无法开具。如此一来,我仍然无法获得正常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放行单”,时至现在(8月10日晚),车辆仍然被停放在露天停车场内。我想请问一下,对于这样的情况,我是否能有权力要求这个交警部门将我的车还给我!!!现在我们全家老小都被困在连云港这个城市!!!
清晨我们出发,旅途风光无限,走一程,看一路,记忆生命中的精彩.G3 DVVT 1.6 手豪 纳斯达克银.QQ:281539536 .疲惫在出行之后,醒来又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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