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芙蓉 wrote: 是啊,是啊,没想到在咱新奇军的队伍里也有虫虫的粉丝啊,太亲切鸟。
木芙蓉 wrote: 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一定通知你。 还有你的名字让我回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件趣事。话说当年我跟我家掌柜的刚拍拖,一向记不住别人姓名的我一样也没把男朋友的名字记住,老是叫错他的名,由于那时警察在大街上查暂住证是家常便饭的事,所以每次我们出去逛街(尤其是晚上),他都紧张兮兮地拿出身份证让我仔细看清楚,以免被警察问起时说错名字,引起不必要的误会。重点说明:我家掌柜的叫黄新庆,我常叫他黄新奇或黄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