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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这事情怎么办合适,怎么判合理?
中国在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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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7:46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偷狗男子威胁狗主“敢追拿针毒你” 被狗主人撞死

2018年01月17日 10:12 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王荣辉)1月15日下午三点左右,在扬州新坝吴桥加油站附近,一名疑似偷狗的男子被面包车撞倒身亡。

  据事发视频显示,一辆面包车撞上了一名骑着摩托车的男子,男子被撞到路边店铺的玻璃上,当场没有了生命体征。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当天下午,一名骑摩托车男子在扬州广陵区李典镇长生村偷狗时被狗主人发现,狗主人要求其将狗放下,但男子并未收手,反而威胁狗主人说“你敢追,我就拿针毒你”,随后驾车扬长而去,狗主人马上驾驶面包车追了上去,接下来悲剧的一幕发生了,狗主人将偷狗贼撞死。现场在摩托车上,还有死狗、弓弩和毒镖等物品。


老兵★传
上网是为广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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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01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狗主人至少属交通肇事致死罪
偷狗贼属偷盗罪
具体量刑视情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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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圈视频:清世浊流
★新浪博客:清世浊流
波拿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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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01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过失伤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跑不了吧?但应该从轻


塞拉图 宝石蓝 豫HC**23 军号:1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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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有人揭盖子,总会有人振振有词的试图证明这个问题不存在
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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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03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狗主人悲剧了,没法证明正当防卫,因为对方在开摩托出,没有攻击狗主人的证据,或许可能大概再故意伤害致死这类按下限判罚。

蓝沙 编辑于 2018-01-17 18:04

第一部车灰色瑞琪G3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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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石头
儿子拍的外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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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05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楼上说得对


军号: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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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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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06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死得好,剧毒的氰化物啊

身在曹营
军号18934
军号1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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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13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正当防卫过度,受到生命威胁后正常人都会采取的行动,但对后果估计不足。


疯子502
身在曹营
军号18934
军号1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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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18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蓝沙 wrote:
狗主人悲剧了,没法证明正当防卫,因为对方在开摩托出,没有攻击狗主人的证据,或许可能大概再故意伤害致死这类按下限判罚。


举个栗子,A抢了B的孩子,并威胁“再追就开枪打你”,B果断撞上去救下孩子,撞车导致A身亡,并从A身上搜出手枪,怎么判?



疯子502
横眉冷对秋波
儿子的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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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19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身在曹营 wrote:
正当防卫过度,受到生命威胁后正常人都会采取的行动,但对后果估计不足。


中国没有正当防卫。。。谢谢



老夫最近天天玩飞机!
养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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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34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正在犯罪(偷盗)一方已经威胁杀掉采取正义行为(追回赃物)的另一方了
而且犯罪方有武器
正当防卫


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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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39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身在曹营 wrote:

举个栗子,A抢了B的孩子,并威胁“再追就开枪打你”,B果断撞上去救下孩子,撞车导致A身亡,并从A身上搜出手枪,怎么判?


不知道呀,看进展呗,偷狗跟抢孩子恶劣程度还是不一样的,所以即使同样后果,未必判罚是一样,还要看各自举证情况呀,还有法官啥的怎么理解了。



第一部车灰色瑞琪G3手舒
第二部车蓝色观5自动尊贵
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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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41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养护工 wrote:
正在犯罪(偷盗)一方已经威胁杀掉采取正义行为(追回赃物)的另一方了
而且犯罪方有武器
正当防卫


仅仅口头上的威胁能作为正当防卫的有力的证据吗?我觉得这个案例最终不大会以这么一般人喜闻乐见完美的判决来收官



第一部车灰色瑞琪G3手舒
第二部车蓝色观5自动尊贵
养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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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41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1] 根据《刑法》[1]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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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46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养护工 wrote: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1] 根据《刑法》[1]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是呀,很关键的字眼就是“正在进行”按照上面的描述,那个贼是威胁了狗主人,然后骑上摩托车很屌的扬长而去,并不在进行不法侵害中呀,所以。。。。。。。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



第一部车灰色瑞琪G3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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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奇乐
相约去远行
相约去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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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8-01-17 18:51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糟了,中国讲究死者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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