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尾巴狼
破五GX小蚂蚁
发帖: 13419 来自: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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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1-06-25 10:01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2021-06-17):请问一下,个人更新指标,根据“第二十五条 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之日起1年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请问可否在自有小车完成转移登记后的第12个月(1年内)申请更新指标,经审核后,发放指标,指标有效期一年,一年之内我更新车辆。这样从过户到更新新车,最长可以有两年的期限? 问题回复 (2021-06-17): 如有疑问请咨询海南省小客车调控办,咨询热线: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
人总是羡慕自己没有的.正如你羡慕我胖,我羡慕你瘦;我羡慕你有钱,你却羡慕我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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