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了醒了又睡了
虽千万人吾往矣。
发帖: 5366 来自: 浮生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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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1-07-02 04:10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老刘啊老刘 端午节当天,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富豪朋友,深夜发来微信,说给我找了个活,在温哥华市里。 我算了一下,基本上,五年没联系了。 原先我刚来温哥华认识的他们夫妻俩,那几年我过的猪狗不如,挣扎在扎根异乡的盲肠小道上,颇有些人穷志短马瘦毛长的意思,所以心胸跟下水道一样十分污秽。觉得穷人都是满腔猥琐,富人都为富不仁,因此没怎么交朋友,甚至刻意保持了很多距离。 没料到人家还想着我。 第二天早晨,我抓起手机,不知道该怎么回人家一片好心。想了半天,连拔了三根香烟后,我决定先恭维一下这对朋友,表达一下谢意。 有这种思维,并且付之行动了,说明我是一个三俗聚顶的二货。 这让我想起了老刘。 老刘还健在,应该快90了。好像淮西这个地方,净出这种老而不死老当益壮的现象,比如淮西名人杨科学家,一度是古稀之年娶了娇妻的事,盖过了他仅次于爱因斯坦的成就事实,再比如晚晴的淮西李中堂,70多岁还在运筹帷幄出访纽约大丢洋相,等等。 当然了我这么说绝无恶意,不过是一个是市井小民的咧咧。我爷爷69就走了,他老刘是跟我爷爷一个年代的人,挺到了现在,而且听说还生龙活虎,足迹遍布中原和岭南,长居在深证特区的温泉别墅里整日泼墨挥毫,儿孙满堂福禄双至,这都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真让人唏嘘。 老刘年轻时高大白净,是个乡痞,大部分时光是在淮西城里市中心的家里度过。大概就是这样。 这都不是重点。我从小就知道,老刘家与我家是故交。所以两家走动挺频繁。我第一次吃肯德基,就是老刘的大闺女,我的大姨娘给买的,那是1992年。改革的春风吹了十多年,把沿海地区同胞们的脸都吹歪了以后,才吹到淮西城里,城里开了第一家肯德基,街上的夏利出租车开始出现,我爹在那一年买了人生第一件皮夹克,满头乌发,1米8多,看上去势不可挡。 那家肯德基开在市中心最野的位置,正对着市政府大门。开业那天,我几乎看到了全淮西城里所有的吃货,大姨娘拉着我的手冲了进去,我被挤得双脚离地,悬空了挺久,得到了一个上校套餐,那个时候,我没吃过炸鸡,淮西城里最好吃的东西,之前在我心里,就是淮上酒家的小笼包和牛肉粉丝汤。 外来的和尚猛念经。几块小小炸鸡,让幼小的我在学校里连续猛吹了一个学期,并且成为童年不可磨灭的篇章。那时那刻,我觉得吃了上校套餐,自己就是上校了。肯德基应该抓住这个营销心理,给买上校套餐的儿童发一身上校军装。 那一年我不但在学校学到了我国历史上璀璨明珠,四大发明,还通过老刘的大外孙,我海哥,学到了香港有四大天王,海哥迷恋郭富城无法自拔,居然枕头下还有郭富城的照片,并且企图拉我一起成为粉丝,让我跟他一起留长发,梳成郭富城的蘑菇头。我坚持了几个月失败了,因为在下卷发过于浓密,达不到效果。 世事斗转星移,三十多年后,淮西海哥成了香港人,郭天王娶了淮东媳妇。我觉得大家基本打了个平手。 老刘是个生意人,做了一辈子生意,从针头线脑,最后涉及了地产等等。但他跟广义的商人又不同,我认为他基本是靠嘴做生意的。他自己不抽烟,但上衣口袋总是窝一包好烟,通常是软包的华子,最可怕的是,他能让你跟他见完一面以后,不过半个钟头,你总觉得欠他什么,还说不出来。 这就是个人的魅力了。简单点说,他做生意的方式,不是推出好的产品,而是自我包装和包装他人。 他客气到上能捧白发老翁,下能夸尿裤小娃。这方面几乎无所不能上天入地。如果你去了他家,你根本待不住一个钟头,因为是个人都受不了他捧你,他用淮西方言滔滔不绝的捧起你来,最后你觉得自己简直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唯一的方法就是满怀愧意的告辞,然后找个机会回报他。 我不知道是什么教育背景和人生经历造就了老刘这个别于常人的特征。但我知道他不但善于以此为生,他还是个旧社会的浪子。 我童年生活的主要内容就是挨打和玩耍,几乎没有思考能力。所以当我长大成人开始观察一切时,我才开始疑惑,老刘全家把我当亲孙子一样对待,是有具体原因的。 一次偶然的巧合加上时间的磨砺,这个疑惑最终真相大白。 那就是,我那逝去的外婆,是老刘曾经的初恋。 两人一度谈婚论嫁,结果因为旧社会遗留的风俗,家里不同意,还棒打了鸳鸯,淮西的棒打鸳鸯,那是真打。 老刘由此成了瘸子。恰巧这时候战争结束,我外公经部队安排婚姻指定了外婆,直接造成了后面一系列,长达几十年的后果。我妈曾一度想以此为主轴写一本回忆录,但她不会用电脑。 眼看初恋情人成为了军嫂,接二连三生了五个孩子,老刘并没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生,而是又岂在朝朝暮暮,忙活其他的去了,很快娶妻生子,做买卖,一件都没落下。 最后一幕是,几十年后,当我外婆已经严重老年痴呆的时候,他俩单独见过一面,两个早已没了老伴的古稀老人四目相对,老刘给了我外婆一些钱,拿手帕擦着浑浊的眼泪。那时我外婆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对她世界里曾经最重要的人时却一无所知。那一刻,像极了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却活着,有的人活着,却早已死了。 没多久,外婆离世,一辈子爱恨情仇,灰飞烟灭了,留下老刘,继续在人间游荡。 给朋友发完几条老刘风格的短信,我才猛然意识到,不知不觉,我也有些小春秋了,我居然也过着有目的的去捧别人的生活,一副大俗大爽的样子瞒天度日,我也兜里装着烟,逢人就散,那些言不由衷的话,不是我自己模样的小面具,早就戴上了。 心理学上说,大多数人,是没有自我意志的,我不知道这个应该怎样理解,我只是觉得,老刘是个度过了80多年春秋的俗人。和千万万万的俗人一样,在几十年漫长的春夏秋冬里,一路心惊胆战的走着,一路痛心疾首的失去,一路身不由己的走着,一路满怀窃喜的拾遗。 最心疼你的人,总是最先离开,不知道,他懂不懂。
老天给的,都得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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