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奇军 回复帖子

搜索|注册|登录

» 新奇军 » 瑞虎系列  
前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后一页
作者 由劫车杀人案想到大伙个人用车安全问题... [精华]
像风一样
休闲、惬意的生活
休闲、惬意的生活

发帖: 575
来自: 最高处
状态: 离线
精品: 0
于 2007-12-24 10:29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谢谢提醒,多加小心。

小飞猪
爱妻爱仔爱QQ~
爱妻爱仔爱QQ~

发帖: 2435
来自: 江西.南昌
状态: 离线
精品: 2
于 2007-12-24 10:47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这年头~~人人自危啊~~~


新奇军军号:4291
江西新奇军编号NO.011
QQ3AMT+瑞虎AMT大师版+
本田幻影150(被盗)+标致SPEEDHIGH3



秀水名山


发帖: 24796
来自: 东莞--泉州
状态: 离线
精品: 21
于 2007-12-24 11:06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燕京纯生 wrote:
再顶此帖, 绝对值"精华"! 决非为帖子内容精彩\惊心, 为的是一份"责任心"!

偶同时提示军友: 驾驶座左手哪个深深的"杂物箱", 是可以放置点"防身用品"(枪支除外)的, 非常隐蔽、车外人不易察觉你左手的动作,万一遇到亡命抢劫之徒, 完全可以施以狠手反击(即便毙之也属正当防卫

偶准备放把AK-47


毙之最多防卫过当(3年以内)
非法持有枪械也是3年以内也可缓刑
总比把命赔上好
楼下的,你说呢??




坚持,在进一点~你会找到荣誉!
一个平凡的人


发帖: 4576
来自: 上海
状态: 离线
精品: 1
于 2007-12-24 11:07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赵半仙 wrote:
养成习惯, 一旦有生人近身, 感觉不对, 先下手为强! 切莫鱿鱼, 更加不要害怕伤人. 有些车主本身其实打得, 不过 担心伤人而缩手缩脚, 结果被杀.
对歹徒一旦有机会, 一定要痛下杀手, 绝不留情.


同意。在这个危机四伏的社会里,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所谓公正的法律,即便法律是公正的,也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应该在保证自己的生命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行事。
如果遇到歹徒,不是你死就是他亡,我们宁可担负防卫过当的责任,也不可让自己的家人遭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个平凡的人 编辑于 2007-12-24 11:13

生为中国人,坚决抵制日货,支持民族工业.
瑞虎1.8MT
瑞虎(1.8)的购车历程
---
燕京纯生
你说你的!
你说你的!

发帖: 3722
来自: 来自青岛混在北京
状态: 离线
精品: 6
于 2007-12-24 11:19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秀水名山 wrote:

偶准备放把AK-47


毙之最多防卫过当(3年以内)
非法持有枪械也是3年以内也可缓刑
总比把命赔上好
楼下的,你说呢??


秀水兄一定要“正当防卫”而不能是“防卫过当” 啊, 当然你要操AK47 RPG 之类的就另说了

刑法有关条款如下,供参考: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TB做媒娶老婆、所以只开TB车...TB近年不努力,所以总受老婆气...
位点


发帖: 11583
来自: 上海
状态: 离线
精品: 4
于 2007-12-24 11:19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游侠提醒的即是。年底了,各地的犯罪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军友们出行多提高警惕。

本计划年前驱车江浙拜访客户,现在决定乘车前往了...



这,就是生活.
台州游侠
    东瀛之花
    东瀛之花

发帖: 10192
来自: 浙江台州
状态: 离线
精品: 15
于 2007-12-24 11:25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燕京纯生 wrote:

秀水兄一定要“正当防卫”而不能是“防卫过当” 啊, 当然你要操AK47 RPG 之类的就另说了

刑法有关条款如下,供参考: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鉴于此,随车随身带有工具类**不被视为非法持械,诸如锋利的多功能工兵锹、折叠

果刀、剪枝钳等等, 文具商店里都能拿到的单面刀片(可匿夹于指缝)其实是个挺管用的东

东:出其不意、*人于无形中


台州游侠 编辑于 2007-12-24 11:32

军号:10086 ——呵呵,中国移动新客服热线
呼号:BG5FFT ——嘿嘿,前置前驱虎 FFTiger
车车:小企鹅1.1 舒适1型 香槟金
牌牌:浙J3****
---

车车:大企鹅2.0 精英1型 狂野绿
牌牌:浙JAY*** ——哈哈,周董大号
---
秀水名山


发帖: 24796
来自: 东莞--泉州
状态: 离线
精品: 21
于 2007-12-24 11:53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燕京纯生 wrote:

秀水兄一定要“正当防卫”而不能是“防卫过当” 啊, 当然你要操AK47 RPG 之类的就另说了

刑法有关条款如下,供参考: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不健全啊!
正当防卫----应该是指在进行行凶,也就是我们身体已经被伤害了,这样晚了。
防卫过当----应该是在预见行凶前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楼下的在回答



坚持,在进一点~你会找到荣誉!
燕京纯生
你说你的!
你说你的!

发帖: 3722
来自: 来自青岛混在北京
状态: 离线
精品: 6
于 2007-12-24 11:54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台州游侠 wrote:

      鉴于此,随车随身带有工具类**不被视为非法持械,诸如锋利的多功能工兵锹、折叠

果刀、剪枝钳等等, 文具商店里都能拿到的单面刀片(可匿夹于指缝)其实是个挺管用的东

东:出其不意、*人于无形中


游侠兄法律意识很强啊, 因为正常情况下刀刃超过10公分的就属于“管制刀具”, 但特定情况下, 比如在家中、店铺中、私家车中, 20公分或更长些的菜刀、西瓜刀、剔肉刀、水果刀、也不属管制刀具, 但有人若携带上述刀具闲逛或乘公车, 就属于“管制刀具”!

因此,紧急情况下,对驾驶员幅驾人员而言,工兵锹 、剪枝钳等很难操作, 但备一把刃长15公分左右/刀背0.3公分以上的**刀(不限于水果刀, 因易折断)肯定能应急的!



TB做媒娶老婆、所以只开TB车...TB近年不努力,所以总受老婆气...
渔者


发帖: 46410
来自: 上海
状态: 离线
精品: 50
于 2007-12-24 11:56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燕京纯生 wrote:

游侠兄法律意识很强啊, 因为正常情况下刀刃超过10公分的就属于“管制刀具”, 但特定情况下, 比如在家中、店铺中、私家车中, 20公分或更长些的菜刀、西瓜刀、剔肉刀、水果刀、也不属管制刀具, 但有人若携带上述刀具闲逛或乘公车, 就属于“管制刀具”!

因此,紧急情况下,对驾驶员幅驾人员而言,工兵锹 、剪枝钳等很难操作, 但备一把刃长15公分左右/刀背0.3公分以上的**刀(不限于水果刀, 因易折断)肯定能应急的!





求仁得仁
秀水名山


发帖: 24796
来自: 东莞--泉州
状态: 离线
精品: 21
于 2007-12-24 11:57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如果遇到亡命凶狠残忍抢劫之徒,连正当防卫的机会都没了。


坚持,在进一点~你会找到荣誉!
秀水名山


发帖: 24796
来自: 东莞--泉州
状态: 离线
精品: 21
于 2007-12-24 12:00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燕京纯生 wrote:

游侠兄法律意识很强啊, 因为正常情况下刀刃超过10公分的就属于“管制刀具”, 但特定情况下, 比如在家中、店铺中、私家车中, 20公分或更长些的菜刀、西瓜刀、剔肉刀、水果刀、也不属管制刀具, 但有人若携带上述刀具闲逛或乘公车, 就属于“管制刀具”!

因此,紧急情况下,对驾驶员幅驾人员而言,工兵锹 、剪枝钳等很难操作, 但备一把刃长15公分左右/刀背0.3公分以上的**刀(不限于水果刀, 因易折断)肯定能应急的!

那么小的刀有用吗?



坚持,在进一点~你会找到荣誉!
燕京纯生
你说你的!
你说你的!

发帖: 3722
来自: 来自青岛混在北京
状态: 离线
精品: 6
于 2007-12-24 12:14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秀水名山 wrote:

法律不健全啊!
正当防卫----应该是指在进行行凶,也就是我们身体已经被伤害了,这样晚了。
防卫过当----应该是在预见行凶前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楼下的在回答


对什么是“正在进行”这一条件, 对非专业人员而言, 的确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比如对方已经“亮出凶器、持凶器威胁、虽未持凶器但仗人多正抢劫车辆”就是“正在进行”! 如果对方被你打倒了,但你仍一刀戳在其前胸上毖之,只要无旁证(或是有旁证也被你毖之),就很容易推定为是“正在进行”! 但如果你这一刀戳在对方后背上毖之, 那么要证明是“正在进行”就要费番功夫了!



TB做媒娶老婆、所以只开TB车...TB近年不努力,所以总受老婆气...
台州游侠
    东瀛之花
    东瀛之花

发帖: 10192
来自: 浙江台州
状态: 离线
精品: 15
于 2007-12-24 12:22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秀水名山 wrote:

那么小的刀有用吗?


    只要事先反击企图隐蔽得当,贴身近搏时一出手那怕是一片小小的刀片也是致命的!

    警技强调的是“有限攻击”,讲究暴力均等,即所使的暴力反击强度不能擅越对方实施的

暴力侵害强度;但作为普通守法公民,没有能力与义务在受到突然的不法攻击时,还能保证有

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来准确判断对方案犯实施的暴力程度,所以,依据新刑法的相关条款,似乎

在遭人突袭反击中更适用于军技中的“痛下重手、一招制敌”,对可能造成的后果,这方面我

们应该能有正确的理解,舆论也会站在我们这些被侵害对象一边的。



军号:10086 ——呵呵,中国移动新客服热线
呼号:BG5FFT ——嘿嘿,前置前驱虎 FFTiger
车车:小企鹅1.1 舒适1型 香槟金
牌牌:浙J3****
---

车车:大企鹅2.0 精英1型 狂野绿
牌牌:浙JAY*** ——哈哈,周董大号
---
文思远


发帖: 228
来自: 山东临沂
状态: 离线
精品: 0
于 2007-12-24 12:38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燕京纯生 wrote:
再顶此帖, 绝对值"精华"! 决非为帖子内容精彩\惊心, 为的是一份"责任心"!

偶同时提示军友: 驾驶座左手哪个深深的"杂物箱", 是可以放置点"防身用品"(枪支除外)的, 非常隐蔽、车外人不易察觉你左手的动作,万一遇到亡命抢劫之徒, 完全可以施以狠手反击(即便毙之也属正当防卫)
有两点不同意见:1、放置“防身用品”如遇夜里的JCSS路查说不清楚(谁能证明你是防身,而不是行凶的)可能会拘留你!2、施以狠手反击(即便毙之也属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还有一个防卫过当的罪名更何况歹徒死了,你如何证明歹徒已经严重威胁你的生命!



军号:19916
马甲:风刀
支持国产!支持民族品牌!
前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后一页

  已读帖子
  新的帖子
  被删除的帖子
转到



回复帖子

Powered by UltraThreads ® Version 1.0 Final
Copyright © 2000 - 2002 Kelvin Wu.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奇军是奇瑞车主自发建立的网上社区,包括但不限于奇瑞各种车型
新奇军论坛所登载的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新奇军车友会的立场
新奇军论坛由奇瑞汽车提供必要的支持,并非是奇瑞汽车的官方网站


皖ICP备0500942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