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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生活小妙招 及家庭急救知识!
清远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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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9-01-18 14:09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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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扬的柳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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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9-01-18 20:57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http://www.mychery.net/forum/bin/ut/topic_show.cgi?id=935425&pg=1&age=0&bpg=1&del=&stamp=1232283325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不宜同食的食物

俗话说:“药食同源”,“药补不如食补”。但进补也要讲究科学,根据中医“五行”“生、克”规律的学说,有些食物是不能同时吃的。若吃,最好要间隔2小时以上。

蟹-桃子 田螺-木耳 李子-鸭蛋 红薯-石榴 脚鱼-苋莱 黄瓜-羊肉

蟹-柿子 田螺-玉米 李子-雀肉 芋头-香蕉 脚鱼-芹莱 黄瓜-花生米

蟹-桔子 田螺-冰 李子-鲭鱼 竹笋 -麦芽糖 免肉-芹莱 蜂蜜-豆腐

蟹-冰 田螺-蛤 虾-维生素C 黄鳝- 皮蛋 牛肉-艽莱 蜂蜜-鲫鱼

蟹-花生米 田螺-面食 虾-金瓜 龟肉-桃子 牛奶-生鱼 甘草-猪肉

蟹-香瓜 狗肉-大蒜头 皮蛋-红糖 甘草-鲤鱼 牛奶-酸醋食物

蟹-茄子 狗肉-绿豆 鸡蛋-消炎片 鸡蛋-糖精

鸡肉-芹菜 》伤元气 萝卜-木耳 》生皮炎

牛肉-粟子 》会呕吐 菠菜-豆腐 》不宜

羊肉-西瓜 》互侵 胡萝卜-白萝卜 》相冲

柿子-红薯 》生结石 番茄-黄瓜 》不共食

猪肉-菱角 》肝疼 萝卜-水果 》不利甲状腺

鹅肉-鸡蛋 》损脾胃 香蕉-芋艿 》胃酸胀痛

洋葱-蜂蜜 》伤眼睛 香蕉-马铃薯 》面起斑

豆浆冲鸡蛋 》不宜 甲鱼或黄鳝-蟹 》孕妇忌

一、蔬菜类:

1、箩卜:严禁与桔子同食,同食易患甲状腺肿。忌与胡萝卜、同食;忌何首乌、地黄;服人参时忌食。

2、胡萝卜:不宜与西红柿、辣椒、石榴、莴苣、木瓜等同食,最好单独吃或和肉类烹调。

3、甘薯(红薯、白薯、地瓜、山芋):不能与柿子、香蕉同食。

4、黄瓜:不宜与含维生素C含量高的蔬菜,如西红柿、辣椒等同烹调。

5、茄子:不宜与黑豆、蟹同食。

6、韭菜:不宜与菠菜同食,同食易引起腹泻。

7、小白菜:忌与黑豆、花生、毛豆、笕菜、猪肉等同吃。

8、菠菜:不宜与豆腐同食,同食易使人缺钙,忌韭菜。

9、南瓜:不宜与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同食;不可与羊肉同食,否则会引起黄疸和脚气病。

10、香菜:不可与补药同食;忌白术、牡丹皮。

11、苦菜:不可与蜂蜜同食。

12、辣椒:忌与羊肝、南瓜同食。

13、芹菜:不宜与黄瓜同食。

14、花生:不宜与蕨菜、毛蟹、黄瓜同食。

15、豆腐:不要与牛奶、菠菜同食;忌用豆浆冲鸡蛋;忌与四环素同食。

二、肉禽蛋类:

1、猪血:忌黄豆、地黄、何首乌。

2、猪肝:忌与黄豆、豆腐、鱼肉、雀肉、山鸡、鹌鹑肉同食。

3、猪肉:忌与鹌鹑、鸽肉、鲫鱼、菱角、黄豆、蕨菜、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牛肉、驴肉、羊肝等同食;

3、羊肉:忌与豆腐、荞麦面、乳酪、南瓜、醋、赤豆、梅干菜同食;忌铜、丹砂。

4、猪脑髓:不可与酒、盐同食,影响男子性功能。

5、鸡肉:老鸡头有毒不能吃。忌与菊花、芥末、糯米、李子、大蒜、鲤鱼、鳖肉、虾、兔肉同食。

6、牛肉:不可与鱼肉同烹调;不可与栗子、黍米、蜂蜜同食;不可与韭菜、白酒、生姜同食。

7、牛肝:不宜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忌鲍鱼、鲇鱼。

8、鸭肉:忌木耳、胡桃;不宜与鳖肉同食。

9、狗肉:忌与绿豆、杏仁、菱角、鲤鱼、泥鳅同食;忌用茶;不宜与大蒜同食。

10、鹅肉:不宜与鸭梨同食。

11、鸡蛋:忌与柿子同食;同食可引起腹痛腹泻、易形成柿结石;不宜与兔肉、鲤鱼、豆浆同食;

三、水产类:

1、海鳗鱼:不宜与白果、甘草同食。

2、鲤鱼:忌朱砂、狗肉。

3、鳝鱼:忌狗肉、狗血、芥末;青色鳝鱼有毒,黄色鳝鱼无毒,有毒鳝鱼一次食用250克,可致死。

4、海带;不宜与甘草同食。

5、泥鳅:不宜与狗肉同食。

6、青鱼:忌用牛、羊油煎炸;忌与芥末、白术、苍术同食。

7、带鱼、黄花鱼:禁忌用牛、羊油煎炸;凡海味都禁甘草。

8、虾:禁同时服用大量维生素C,否则,可生成三价砷、能致死。不宜与猪肉同食,损精;忌与狗、鸡肉同食;忌糖。

四、水果类:

1、枣:不可与海鲜同食,否则令人腰腹疼痛;不可与葱同食,否则令人脏腑不合,头胀。

2、桃子:不宜与鳖肉、龟肉同食。

3、芒果:不宜与大蒜等辛物同食。

4、鸭梨:忌鹅肉、蟹;忌多吃;忌与油腻、冷热之物杂食。

5、山楂:不宜与海鲜、鱼类同食;

6、石榴:服人参时忌用。

7、葡萄:忌与四环素同食;

8、苹果:不宜与海味同食。

9、香蕉:不宜与白薯同食。

10、柿子:禁与蟹、水獭肉同食;同食腹痛、大泻;忌与红薯、酒同食。

11、杨梅:忌生葱;不宜与羊肚、鳗鱼同食,

12、柑子:忌与蟹同食。

13、杏:忌与小米同食、否则令人呕吐。

14、桔子:忌与箩卜同食,同食诱发甲状腺肿;忌与牛奶、蟹、蛤同食。

15、银杏:严禁多吃,婴儿吃10颗左右可致命,三、五岁小儿吃30--40颗可致命;不可与鱼同食。同食则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小儿尤忌。

五、谷物类:

1、黄豆:不宜与猪血、蕨菜同食;服四环素时忌用。

2、大米(梗米):不可与马肉同食;不可与苍耳同食。

3、小米:不可与杏同食,同食易使人呕吐、泄泻;气滞者忌用。

4、绿豆:不宜与狗肉、榧子同食。

5、黑豆:忌与厚朴、蓖麻籽、四环素同食。

6、红豆:忌与米同煮,食之发口疮;不宜与羊肉同食;蛇咬伤,百日内忌食;多尿者忌用。

六、调料饮品类:

1、蒜:一般不与补药同食;忌蜂蜜、地黄、何首乌、牡丹皮。

2、葱:不宜与杨梅、蜜糖同食,同食易气壅胸闷;忌枣、常山、地黄。

3、酒:忌与汽水、啤酒、咖啡、奶、茶、糖同饮,不然对肠胃、肝、肾脏器官有严重的损害;不宜与牛肉、柿同食。

4、醋:忌丹参、茯苓、不宜与海参、羊肉、奶粉同食;忌壁虎,可致命。

5、糖、忌虾,不可与竹笋同煮;不宜与牛奶、含铜食物同食。

6、蜜、不宜与葱、蒜、韭菜、莴苣、豆腐同食,不然易引起腹泻;忌地黄、何首乌。

7、茶:贫血病人服用铁剂时,忌饮茶;不宜与狗肉同食;服人参等滋补药品时忌用。

9、花椒:忌防风、附子、款冬。

8、牛奶:⑴忌牛奶中放钙粉;⑵勿用牛奶冲鸡蛋;⑶不宜与酸性饮料同食;⑷不宜与糖同食;⑸不宜与巧克力、四环素同食。

《健康饮食》

红薯和柿子——会得结石
鸡蛋和糖精——容易中毒
洋葱和蜂蜜——伤害眼睛
豆腐和蜂蜜——引发耳聋
萝卜和木耳——皮肤发炎
芋头和香蕉——腹胀
花生和黄瓜——伤害肾脏
牛肉和栗子——引起呕吐
兔肉和芹菜——容易脱发
螃蟹和柿子——腹泻
鲤鱼和甘草——会中毒

2》10种不能一起吃的食物
猪肉*菱角——肚子痛
羊肉*西瓜——伤元气
狗肉*绿豆——会中毒
鸡肉*芹菜——伤元气
鹅肉*鸡蛋——伤元气
甲鱼*苋菜——会中毒
白酒*柿子——会胸闷
糖精(片)*鸡蛋——会中毒、重则死亡
红塘*皮蛋——会中毒
马铃薯*香蕉——面部生斑

3》21种食物不能一起吃
猪肉菱角若共食,肚子疼痛不好受.
牛肉栗子一起吃,食后就会发呕吐.
羊肉滋补大有用,若遇西瓜定相侵.
狗肉滋补需注意,若遇绿豆定伤身.
兔肉芹菜本不合,同食之后头发脱.
鸡肉芹菜也相忌,同食就会伤元气.
鹅肉鸡蛋不同窝,一同入胃伤身体.
鲤鱼甘草性相反,兼食而之定伤身.
黄鳝皮蛋皆佳肴,不可同桌结伴行.
鸡蛋若遇消炎片,同室操戈两相争.
鸡蛋糖精更相克,同食中毒更伤身.
柿子红薯若同吃,体内结石易形成.
柿子螃蟹也相背,同食之后会腹泻.
柿子白酒更不合,食后使你心发闷.
豆腐蜂蜜伴着吃,味道虽好耳要聋.
洋葱蜂蜜也不合,同食就会伤眼睛.
香蕉芋头本不合,同时入胃腹胀痛.
香蕉相克马铃薯,同食面部要起斑.
黄瓜生熟都可以,进食之际忌花生.
萝卜木耳不同食,食了容易生皮炎.
萝卜水果更相背,甲状腺肿会诱发

1、鸡蛋忌糖精┄┄同食中毒、死亡
2、豆腐忌蜂蜜┄┄同食耳聋
3、海带忌猪血┄┄同食便秘
4、土豆忌香蕉┄┄同食生雀斑
5、牛肉忌红糖┄┄同食胀死人
6、狗肉忌黄鳝┄┄同食则死
7、羊肉忌田螺┄┄同食积食腹胀
8、芹菜忌兔肉┄┄同食脱头发
9、番茄忌绿豆┄┄同食伤元气
10、螃蟹忌柿子┄┄同食腹泻
11、鹅肉忌鸭梨┄┄同食伤肾脏
12、洋葱忌蜂蜜┄┄同食伤眼睛
13、黑鱼忌茄子┄┄同食肚子痛
14、甲鱼忌苋菜┄┄同食中毒
15、皮蛋忌红糖┄┄同食作呕
16、人参忌萝卜┄┄同食积食滞气
17、白酒忌柿子┄┄同食心闷

牛奶和菠菜一起吃有毒。
羊肉和酪一起吃会伤五脏。
羊肉和醋一起吃会伤心脏。
葱和鲤鱼一起吃容易生病。
牛肉和豆酱一起吃会伤五脏。
柿子和螃蟹一起吃会腹泻、腹痛。
猪肉和田蟹一起吃,会使眉毛脱落。
李子和白蜜一起吃会破坏五脏的功能。
芥末和免肉一起吃会引起邪恶的疾病。
蜂蜜加葱、蒜、豆花、鲜鱼、酒一起吃会中毒腹泻死亡

1. 猪肉*菱角——肚子痛
2. 牛肉*栗子——引起呕吐
3. 羊肉*西瓜——伤元气
4. 狗肉*绿豆——会中毒
5. 兔肉*芹菜——脱发
6. 鸡肉*芹菜——伤元气
7. 鹅肉*鸡蛋——伤元气
8. 甲鱼*苋菜——会中毒
9. 鲤鱼*甘草——会中毒
10. 螃蟹*柿子——腹泻
11. 白酒*柿子——会胸闷
12. 红薯*柿子——会得结石
13. 糖精(片)*鸡蛋——会中毒、重则死亡
14. 红塘*皮蛋——会中毒
15. 洋葱*蜂蜜——伤眼睛
16. 豆腐*蜂蜜——耳聋
17. 萝卜*木耳——得皮炎
18. 马铃薯*香蕉——面部生斑
19. 芋头*香蕉——腹涨
20. 花生*黄瓜——会伤身
羊肉*梅干菜——心闷
牛肉*毛姜——生命危险!!!
驴肉*金针菜——心痛至病
鸡肉*芥菜——伤元气
兔肉*小白菜——呕吐、腹泻
鹅肉*鸭梨——热病
鹅肉*鸡蛋——伤元气
狗肉*绿豆——腹胀
鲤鱼*冬瓜——脱水
黄鳝*皮蛋——生病
海蟹*大枣——寒热病
田螺*蚕豆——肠绞痛
田螺*甜瓜——复痛
黄瓜*花生——伤元气
芋头*香蕉——胃痛
红薯*柿子——结石
桃子*烧酒——晕阙
牛肉*栗子——呕吐
羊肉*西瓜——生病
兔肉*芹菜——脱发
柿子*螃蟹——腹泻
豆腐*蜂蜜——耳聋
洋葱*蜂蜜——伤眼睛
鸡肉*菊花——中毒
兔肉*芥菜——中毒
蛇肉*萝卜——中毒
鲤鱼*干草——中毒
冰棒*西红柿——中毒
鸡蛋*酒精——中毒
甜酒*味精——中毒
香蕉*马铃薯——起斑
萝卜*木耳——皮炎
外感,发热,脾胃虚弱的人不能吃甲鱼,甲鱼不能和鸡,鸭,兔同食,薄荷也不能和甲鱼同食。
芹菜与甲鱼:引起中毒;
甲鱼与黄鳝与蟹:孕妇吃会影响胎儿健康;
猪肉与菊花:导致死亡;
猪肉与百合:引起中毒;
猪肉与杨梅子:严重可导致死亡;
羊肉与竹笋:引起中毒;
羊肝与红豆:引起中毒;
鹅肉与鸭梨:伤肾脏;
鹅肉与柿子:严重导致死亡;
鸡肉与菊花:同食中毒;
鸡肉与狗肾:引起痢疾;
鸡肉与芝麻:严重导致死亡;
鸡蛋与地瓜:同食引起腹痛;
鹿肉与鱼虾:癌症患者不宜同食;
兔肉与小白菜:引起腹泻和呕吐;
兔肉与芹菜:同食脱发;
狗肉与姜:引起腹痛;
狗肉与狗肾:引起痢疾;
狗肉与绿豆:胀气严重;
鸭肉与鳖肉:水肿泄泻;
鸭蛋与桑椹:引起胃痛;
马肉与木耳:易得霍乱;
驴肉与金针菇:严重致命;
蛇肉与萝卜:引起中毒;
鲤鱼与咸菜:产生直接致癌物质亚硝胺;
鲤鱼与甘草:引起中毒;
鲤鱼与南瓜:同食中毒;
鲫鱼与冬瓜:使身体脱水;
鲫鱼与蜂蜜:同食中毒;
鳗鱼与醋:引起中毒;
虾皮与红枣:同食中毒;
虾皮与黄豆:消化不良;
螃蟹与梨:伤肠胃;
螃蟹与茄子:伤肠胃;
螃蟹与冷食、冷饮:导致腹泻;
螃蟹(海鲜)与石榴:刺激肠胃,引起腹泻、呕吐;
螃蟹与香瓜:伤肠胃,导致腹泻;
螃蟹与地瓜:在体内凝成柿石;
螃蟹与南瓜:同食中毒;
海蟹与大枣:容易患寒热病;
毛蟹与泥鳅:同食中毒;
蛤与芹菜:引起腹泻;
蚬与芹菜:引起腹泻;
海鱼与南瓜:同食中毒;
田螺与牛肉:不易消化,引起腹胀;
田螺与蚕豆:容易产生肠绞痛;
田螺与蛤:引起中毒;
田螺与玉米:引起中毒;
生鱼与牛奶:引起中毒;
墨鱼与茄子:容易引起霍乱;
鲶鱼与牛肉:引起中毒;
芹菜与黄瓜:营养成分大大降低;
芹菜与菊花:引起呕吐;
芹菜与鸡肉:同食伤元气;
胡萝卜与白萝卜:降低营养成分;
萝卜与木耳:易得皮炎;
辣椒与胡萝卜:降低辣椒的营养成分;
韭菜与牛肉:容易中毒;
菠菜与鳝鱼:性凉,导致腹泻;
花生与毛蟹:导致腹泻;
花生与黄瓜:导致腹泻;
莴苣与蜂蜜:导致腹泻;
竹笋与糖浆:引起中毒;
南瓜与虾:引起痢疾;
西红柿与地瓜:容易得结石;
西红柿与毛蟹:引起腹泻;
洋葱与蜂蜜:伤眼睛;
土豆与香蕉:面部生斑;
红豆与羊肚:引起中毒;
水果与萝卜:容易得甲状腺肿;
柿子不宜与含蛋白质丰富的食物同食,容易引起腹泻、呕吐、腹痛等症状;
柿子与土豆:
吃土豆后,胃里会产生大量盐酸,如果再吃柿子,柿子在胃酸的作用下会产生沉淀,既难以消化,又不易排出,柿子不宜与酸性菜同食;
柿子不宜与含钙丰富的食物同食,容易产生结石;
西瓜与油果子:发生呕吐;
李子与鸡肉:引起痢疾;
李子与鸭蛋:引起中毒;
李子与雀肉:引起中毒;

生菱与蜜蜂:导致消化不良、腹胀、腹泻;
香蕉与地瓜:因其身体不适;
香蕉与芋头:引起胃不适,感觉胀痛;
乌梅与猪肉:引起中毒;
杏仁与猪肉:引起腹痛;
杏仁与栗子:引起胃疼;
石榴与土豆:引起中毒;
栗子与鸭肉:引起中毒;
桃子与烧酒:使人昏迷,会导致死亡;
干梅与鳗鱼:引起中毒;
醋与海参:使海参的口感变差;
醋与丹参:引起中毒;
醋与南瓜:同食会生病;
先放盐可使蛋白质凝固,使食物口感变差;
在鸡汤中先放盐,破坏营养成分;
酱与鲤鱼:长时间会产生口疮;
煮粥时不宜放碱,破坏营养成分;
蜂蜜与豆腐:导致泄泻;
蜂蜜与韭菜:导致腹泻;
红糖与牛奶:破坏牛奶中的营养成分;
红糖与皮蛋:引起中毒;
糖精与蛋清:引起中毒,可导致死亡;
糖精与甜酒:引起中毒;
糖精与鸡蛋:引起中毒,可导致死亡;
红糖与生蛋:引起中毒;
味精与鸡蛋:影响鸡蛋美味;
咖啡与海藻与茶与黑木耳与红酒:
降低人体对铁的吸收;
牛奶与米汤:维生素A大量损失;
牛奶与菜花:影响牛奶中钙的吸收;
酸牛奶与香蕉:产生致癌物质;
牛奶与菠菜:产生痢疾;
白酒与牛肉:容易引起牙齿发炎;
白酒与胡萝卜:容易使肝脏中毒;
白酒与核桃:容易导致血热,严重时会出鼻血;
烧酒与黍米:引起心绞痛;
啤酒与海鲜:引发痛风症;
蜂蜜与毛蟹:引起中毒;
果汁与虾:引起腹泻。

临床常见的药物配伍禁忌和配伍表

当应用一种药物疗效不佳时,就需要选择其他的药物进行合理的配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配伍都是合理的,有些配伍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有些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还有些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乃至危害病人等。这些配伍均属配伍禁忌。
临床上常见的配伍禁忌
1.β-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因此,二者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

2.β-内酰胺类药物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如:氨基糖苷类、氨基酸、红霉素类、林可霉素类、维生素C、碳酸氢钠、氨茶碱、谷氨酸钠等。因此,输液时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药物,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3.氟氯西林勿与血液、血浆、水解蛋白及脂肪乳配伍。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也应注意。

4.头孢菌素类(特别是第一代头孢菌素)不可与高效利尿药(如速尿)联合应用,防止发生严重的肾损害。青霉素类中的美西林也不可与其配伍。

5.头孢西丁钠与多数头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应用可致抗菌疗效减弱。与氨曲南配伍,在体内外均起拮抗作用,与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红霉素、万古霉素等,在药效方面不起相互干扰作用。

6.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具有耳毒性(如红霉素等)和肾毒性(如强效利尿药、头孢菌素类、右旋糖苷类、藻酸钠等)的药物配伍,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强。本类药物之间也不可相互配伍。

7. 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两者联合应用,可致茶碱血浓度的异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应进行监测茶碱的血浓度,以防意外。此外,本类药物对酸不稳定,因此,在5%-10%葡萄糖输液500ml中,添加维生素C注射液(含抗坏血酸钠1g)或5%碳酸氢钠注射液0.5ml使pH升高到6左右,再加红霉素乳糖酸盐,则有助稳定。另外,β-内酰胺类药物与本类药物配伍,可发生降效作用;与口服避孕药合用,也可使之降效(因本类药物可阻挠性激素类的肠肝循环)。克拉霉素可使地高辛、茶碱、口服抗凝血药、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三唑仑均显示更强的作用,对卡马西平、环胞霉素、己巴比妥、苯妥英钠等也可有类似的阻滞代谢而使作用加强。本类药物与β-内酰胺类药物配伍,一般认为可发生降效作用。此外,氟喹诺酮类也可抑制茶碱的代谢。

8.去甲万古霉素与许多药物可产生沉淀反应,因此含本品的输液中不得添加其他药物。克林霉素不宜加入组成复杂的输液中,以免发生配伍禁忌;此外,本类药物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可联合应用。磷霉素与一些金属盐可生成不溶性沉淀,勿与钙、镁等盐相配伍。

9.抑制肠道菌群的药物可抑制柳氮磺吡啶在肠道中的分解,从而影响5-氨基水杨酸的游离,有降效的可能,尤以各种广谱抗菌药物为甚。

10.呋喃妥因与萘啶酸有拮抗作用,不宜合用。呋喃唑酮有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可抑制苯丙胺等药物的代谢而导致血压升高;使用本品期间,食用含多量酪胺的食物,也可有类似反应。
11.碱性药物、抗胆碱药物、H2受体阻滞剂均可降低胃液酸度而使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减少,应避免同服。利福平(RNA合成抑制药)、氯霉素(蛋白质合成抑制药)均可使本类药物的作用降低,使萘啶酸和氟哌酸的作用完全消失,使氟嗪酸和环丙氟哌酸的作用部分抵消。

12.克林霉素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可联合应用,也不宜组成复杂的输液。

13.四环素类避免与抗酸药、钙盐、铁盐及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药物配伍,以防发生络合反应,阻滞四环素类的吸收。牛奶也有类似的作用。

14.磺胺类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以免降效。

15.多粘菌素B与其他有肾毒性或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药物不可配伍,以防意外。

16.对氨基水杨酸钠忌与水杨酸类同服,以免胃肠道反应加重及导致胃溃疡。此外,本品可干扰利福平的吸收,同时应用应间隔6-8小时。

17.酮康唑和异曲康唑的吸收和胃液的分泌密切相关,因此不宜与抗酸药、抗胆碱药

18.多沙普仑禁与碱性药合用;慎与拟交感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

19.吗啡禁与氯丙嗪注射液合用。哌替啶不宜与异丙嗪多次合用,以免发生呼吸抑制;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可引起兴奋、高热、出汗、神志不清。芬太尼也有此反应。

20.阿司匹林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能是胃肠道出血加剧,应禁止配伍;与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合用使后者的浓度明显降低,也不宜合用;与碱性药配伍,可促进本品的排泄而降低疗效,不宜合用。

21.抗抑郁药不宜与MAOI合用。因二者作用相似,均有抗抑郁作用,合用时必须减量应用。另外,也不宜与拟肾上腺素类药物合用。抗抑郁药可增强拟肾上腺素药的升压作用。

22.曲马朵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因二者作用相悖,相互抵消。

23.左旋多巴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麻黄碱、利血平及拟肾上腺素药合用。卡比多巴不宜和金刚烷胺、苯扎托品、丙环定及苯海索合用。

24.溴隐亭忌与降压药、吩噻嗪类或H2受体阻滞剂合用。

25. 卡马西平与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合用时,可加速卡马西平的代谢,使其浓度降低;而烟酰胺、抗抑郁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异烟肼、西咪替丁等药均可使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升高,使之易出现毒性反应。此外,抗躁狂药锂盐、抗精神病药硫利达嗪与卡马西平合用时,易致本品出现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卡马西平也可减弱抗凝血药华法林的抗凝作用。而与口服避孕药合用时,可发生阴道大出血及避孕失败。故合用时应特别注意。

26.丙戊酸钠可抑制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氯硝西泮的代谢,易使其中毒,故在合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

27. 苯巴比妥为肝药酶诱导剂,因此可使双香豆素、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睾丸酮、雌激素、孕激素、口服避孕药、氯丙嗪、氯霉素、多西环素、灰黄霉素、地高辛、洋地黄毒甙及苯妥英钠等药合用时代谢加速疗效降低;也可使在体内活化的药物作用增加,如环磷酰胺等。其他的肝药酶诱导剂(如:别嘌呤醇、乙胺碘呋酮、氯霉素、氯丙嗪、西咪替丁、环丙沙星、右丙氧芬、地尔硫卓、乙醇(急性中毒时)、红霉素、丙米嗪、异烟肼、酮康唑、美托洛尔、甲硝唑、咪康唑、去甲替林、口服避孕药、羟保泰松、奋乃静、保泰松、伯氨喹、普萘洛尔、奎尼丁、丙戊酸钠、磺吡酮、磺胺药、硫利达嗪、甲氧苄啶、维拉帕米等)也有此反应。而肝药酶抑制剂(如:巴比妥类(苯巴比妥为最)、卡马西平、乙醇(慢性酒精中毒者)、氨鲁米特、灰黄霉素、氨甲丙酯、苯妥英、格鲁米特、利福平、磺吡酮(某些情况下起酶抑作用)、奥美拉唑、兰索拉唑等)恰好相反。

28.普萘洛尔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否则,作用减弱。

29.噻吗洛尔滴眼时可被吸收而产生全身作用,故不宜与其他β受体阻滞剂合用。

30.维拉帕米不宜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否则,会产生低血压、心动过缓、传导阻滞,甚至停搏。

31.在应用强心甙期间,忌用钙注射液、肾上腺素、麻黄碱及其类似药物。因这些药物可增加其毒性。此外,利血平可增加其对心脏的毒性,也应警惕。由于这类药物脂溶性高,主要在肝脏代谢,故在和肝酶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

32.像去甲肾上腺素这类以强碱弱酸盐形式应用的药物,避免和碱性药物配伍,否则,会产生沉淀。

33.乙酰半胱氨酸能增加金制剂的排泄;减弱青霉素、四环素、头孢菌素类的抗菌活性,故不宜合用。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

34.可待因类中枢镇痛药与中枢抑制药合用,可产生相加作用。

35.右美沙芬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致高烧、昏迷,甚至死亡。

36.麻黄碱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引起血压过高。

37.酮替芬与口服降糖药合用,少数患者可见血小板减少,故二者不宜合用。

38.西咪替丁不宜与抗酸剂、甲氧氯普胺合用,如必须合用,应间隔1小时。此外,也不宜与茶碱、苯二氮卓类安定药、地高辛、奎尼丁、咖啡因、华法林类抗凝药、卡托普利及氨基糖苷类药物配伍。

39.酶类助消化药不宜与抗酸剂合用,否则,使其活性降低。

40.胃动力药(多潘立酮、西沙必利)不宜与抗胆碱药合用,作用相互抵消。

41.思密达可影响其他药物的吸收,如必须合用时,应在服用本品前1小时服用其他药物。
42.铁剂不宜与含钙、磷酸盐类、鞣酸的药物及抗酸剂和浓茶合用,否则,可形成沉淀,影响其吸收;与四环素类合用,可相互影响吸收。

中药配伍禁忌:十八反
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十九畏
十九畏列述了九组十九味相反药,具体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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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尘烟云
 天天开心
天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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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9-01-22 21:42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顶顶.很不错啊

此用户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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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9-01-28 11:03  深水大炸弹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不错,谢谢了

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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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安徽省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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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9-02-06 19:45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谢谢,学习了~!


车型:K2 钻石银
驻扎地:安徽省滁州市 滁州新奇军QQ :60362528
军号:20716
雨落空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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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河南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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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9-02-08 21:55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谢谢~~~


A516黑豪
江南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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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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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9-02-11 11:36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很好 学习


QQ号:251052478 军号:
刘总
好人
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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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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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9-02-11 19:48  个人信息 发悄悄话 引用回复 编辑本帖 搜索发帖 复制本帖 收藏本帖 投诉该帖
学习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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